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通知”精神,我院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到校)。
二、评选名额
硕士生名额分配参照参评人数而定,其中“优秀研究生”名额按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评选,为16人,“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按参评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5%评选,6人。具体分配为如下:优秀研究生:2020学硕5个,2021学硕4个,2021专硕7个;优秀研究生干部:2020学硕2个,2021学硕2个,2021专硕2个。
博士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额为1人。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获得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认真负责;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5、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
6、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年(含)以上。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人、研究生行政工作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党建工作负责老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的制定和评审工作。
五、时间及程序安排
1、学院制定细则(2023年2月14日前)
学院成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生申请(2023年2月18日前)
符合评优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填写《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和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上报。
3、班级初评(2023年2月19日前)
各研究生班级按照评审细则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博士申请人进行评审。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
4、学院评审(2023年2月21日前)
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细则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博士申请人进行评审。推荐人选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评审要求
1、评审细则须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9〕6号)(附件2)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细则确定后须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研究生同一年度一般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二年级时被评为 “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三年级时一般不再评定。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评选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不占学院分配的指标。
4、研究生干部指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研究生会成员、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成员等,其他担任学生干部情况需经学院认定。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班和主要学生干部。
联系人:杨永洋,联系电话:0551-65780903
附:1.工学院2022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测评实施细则
2.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的通知(校行字〔2019〕6号)
3.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4.XX班“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人汇总表
工学院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