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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兼职院团委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8 资料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院共青团改革攻坚工作,构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学院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经院党委会研究,拟在全院公开选聘兼职院团委副书记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严格按照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部署要求,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院办公室、分团委等同志为成员的兼职团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兼职团干部选聘工作的资格审查、比优遴选和考核聘任工作。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履职能力较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路线、方针和方略以及上级共青团的部署与学院团的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3.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改革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善于创造性地开展青年工作。

4.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四、选拔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团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品学兼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且工作满一年以上;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研究生自愿在所在单位报名,填写《工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申请表》(附件:1)。

2.组织推荐。各团支部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并将报名表(附件1)、《工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1月3日(周五)下午17:30前报送至院团委,电子档发送至443839476@qq.com。

3.资格审查。学院办公室、团委对各团支部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确定拟任人选。学院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比优遴选,确定拟任人选。

5.公示任职。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六、相关要求和考核

1.院团委兼职副书记任期1年,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兼职学生要处理好自身学业与兼职岗位之间的关系。

2.兼职岗位作为学生干部培养的平台,兼职干部不变身份、不对应行政级别。

3.兼职干部的考核采取所在支部和学院团委双重考核方式,实行任期考核制度。挂职期满,院团委将对兼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的主要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书面鉴定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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