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暨“安科生物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不包含非全日制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按参评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比例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参评年级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5%比例评选。根据学校分配的2025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结果,工学院 2023级和 2024级硕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分配名额如下:
| 工学院2025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
| 专业班级 | 硕士生 | 博士生 |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推荐名额 |
| 23学硕班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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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学硕班 | 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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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专硕班(电信)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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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专硕班(农信)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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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8 | 7 | 1 |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获得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认真负责;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5、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
6、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年(含)以上。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人、研究生行政工作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党建工作负责老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的制定和评审工作。
主任委员: 张立付、朱德泉
委员: 张璐、权龙哲、秦宽、谢传流、黄德智、胡家瑞、时迎迎、苏宇辰(研究生代表)、张宽严(研究生代表)、陆少文(研究生代表)
五、时间及程序安排
1、学院制定细则(2025年11月19日前)
学院成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暨“安科生物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生申请(2025年11月21日前)
符合评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和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上报。
3、班级评选及公示(2025年11月24日前)
各研究生班级按照评审细则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申请人进行评审。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
4、学院评审(2025年11月25日前)
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细则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申请人进行评审。推荐人选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六、评审要求
1、评审细则须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9〕6号)(附件3)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细则确定后须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研究生同一年度一般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二年级时被评为 “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三年级时一般不再评定。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评选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不占学院分配的指标。
4、研究生干部指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研究生会成员、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成员等,其他担任学生干部情况需经学院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班和主要学生干部。
5、担任校级研究生组织和研究生分会的干部不得同时向研工部和学院提出申请。
七、报送要求
各班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24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2)、《硕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人选汇总表》(附件4)、《博士“优秀研究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班主任签字后,和评奖支撑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工学院224办公室,附件4、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1613603@qq.com.
联系人:时老师,联系电话:0551-65780240.
工学院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