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3年度教学工作量已重新汇总,现予以公示,请点击附件下载、查看。其中“学期”栏中“1”代表上半年、“2”代表下半年;请老师们认真核对,如有漏报、错报请务必于22日之前到教学办变更。公示结束将上报教务处。
工学院教学办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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