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3年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1 资料来源:工学院 作者:工学院 点击次数:

 
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上报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31号)精神和《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09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中开展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本次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0919号)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评选比例
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推荐比例:研究生4%、本科生3%、高职生2%。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比例:研究生12%、本科生9%、高职生5%。(各学院具体推荐及评选指标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38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附件:3、附件4、附件5)报学工部,学工部邮箱:xshch@ahau.edu.cn
四、具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附件1:评选办法;       附件2:指标分配表;   附件3:花名册;
附件4:名单(范例);   附件5:审批表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相关附件:
  • 相关附件.zip
  • 【上一条】: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表

    【下一条】:工学院首届科技文化节策划

    友情链接: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农业大学| 安徽省智能农机装备工程实验室

    Copyright  安徽农业大学工学院 版权所有.            皖ICP备05014183号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联系电话:0551-65786317      信箱:gxy@ah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