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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5 资料来源:工学院 作者:工学院 点击次数:


工学院2012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0919号)要求,现将我院开展2012年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本次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0919号)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申请材料

1.《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需辅导员签字);

2.“三好”、“优干”、“优秀团员”等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3.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4.大学成绩单(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224前将个人申请表格和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交至院党总支办公室(三教123)。

四、具体要求

高度重视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3:《工学院2012年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指标分配表》

 

 

    工学院党总支

     2012215

 

 


相关附件:
  • 《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doc
  • 安徽农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doc
  • 工学院2012年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指标分配表.xls
  • 【上一条】:2012中国中部(合肥)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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