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下学年学生都能顺利办理生源地贷款,请各位需要贷款的同学注意:
目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两家金融机构办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1〕3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组织在校生做好2011年贷款网上申请工作。为方便在校生的贷款申请、做好贷款申请人数的预测工作,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在6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请工作(网址:www.csls.cdb.com.cn)。
2.做好毕业确认工作。根据国开行新的规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需要在毕业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学校资助部门在系统上符合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3.延期还款的办理。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8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4.提前还款的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1-10月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邮储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及时出具《生源地证明》
对于在校生首次申请贷款,要出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对已经获得贷款,且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在新学年续放贷款的在校学生,也要及时出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等材料,学校统一办理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时间为6月23日-7月8日,地点在一教二楼学生资助办公室,并请同学们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手续。
今年农信社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日-10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前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2011年毕业的借款学生要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加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办理离校手续。
3.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学生需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并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确认,由学生将变更信息书面通知贷款机构。
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须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4.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工 学 院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