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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17-2018年第二学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范围

2017-2018年第二学期本学院各专业开出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和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类课程。

二、评价组织

1.各系部负责组织本次课程评估具体工作。由专业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对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2.各系部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后,需将《考试审核表》、《课程目标平评价依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交至学院教学办存档。

三、评价安排

本学期寒假开始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教学系部务必高度重视,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认真组织课程教学团队分析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持续推动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联系人:曹丽,联系电话:0551-6578638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