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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韩建锋等同学通报批评处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10 资料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各专业、班级:

韩建锋,男,学号20721682,工学院2020级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在校学生;夏守浩,男,学号21721272,工学院2021级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在校学生。  

两位同学因科研需要请假去马鞍山含山县农机公司参加新机具试制与试验,请假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3日。期间于12月1日至2日和该公司负责同志前往江苏盐城常丰齿轮厂调研观摩学习,12月3日由含山县返回合肥。请假期间内行程涉及出省,但返校时未主动报告。学院12月9日晚排查发现上述两位同学有外省活动行程。学院第一时间要求学生去医院做核酸,目前结果均为阴性。

为严肃校纪,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校行字〔2017〕29号)相关条款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学院2021年12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建锋、夏守浩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处理决定,并责令在班级检讨。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共同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安徽农业大学工学院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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