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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资料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22届毕业生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父母有一方残疾且有残疾证);

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防返贫监测户家庭

退捕渔民家庭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由教育厅认定)

注:专升本同学、研究生同学如在专科和本科毕业时已申请过年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本次不能申请。

(二)补贴标准

15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原则

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二、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11020日至115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的“登录政务服务网注册单位账户”模块完成个人注册后,通过阳光网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模块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进行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如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后申报;原阳光网老账号请通过“阳光网个人登录模块进行登录”。

注:在填写本人银行卡帐号时,请填写学校发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开户行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贵池路支行”,否则可能会发放失败。

(二)信息系统校验(20211020日至115日)

为减少困难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7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困难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困难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211020日至115日)

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学生可以直接在阳光网外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系统会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可在信息系统下载并填写《安徽省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脱贫户家庭《扶贫手册》《帮扶手册》或《脱贫光荣证》等、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115日前交至学生所在学院,学院统一于1110日下午前交至勤政楼147

注:系统审核通过的,无需提交《安徽省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等材料进行人工审核

(四)多渠道公示(20211120日至1211日)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社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也会在网站相应同步公示,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

(五)及时拨付资金(20211231日前)

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2112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银行卡中。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系困难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发放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并协助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三)严格纪律规定。每位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成功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对于提交人工审核相关材料的同学,各学院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招生就业处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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